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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標識要更規范城市公共標識系統完善與否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綜合素質的重要指標之一。但在現實中,不少城市公共場所標識存在著“標而不識”的問題,如中英文對譯混亂、出現錯別字、方向標錯等。隨著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開展,完善城市公共標識系統,讓市民游客“心中有底”迫在眉睫。為此,筆者提出四點建議: 一、加強對城市公共信息圖形標志的標準化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加緊制訂公共信息圖形標志標準化管理辦法并盡快實施。 二、完善城市公共標識設置。在街道、廣場、公園、景點、醫院、學校、銀行等公共場所,應規范設置街道名稱、交通道路指示牌、景點導示牌和車站、商業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指示牌,采用標準字體、特定色彩的中英文標識。而在停車場、公廁等公共場所,則應盡量使用國際通用的圖像標識等。 三、合理設置城市街區導向標識圖。要以普通看板形式為主,電子多媒體形式為輔。可借鑒日本東京等國外大都市的街區導向標識圖,設置公共環境標志、服務標志及警示標志等。街區導向標識圖主要設在商業繁華地段、旅游地段、商務或政務設施集中地段、公共交通換乘地段等位置。 四、城市公共標識必須規范、準確、醒目,便于理解和辨認,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共標識應設在顯眼處,按城市的布局規劃、定量設置。 |